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征地补偿标准

来源:听讼网整理2018-05-17 15:12浏览量:1646
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《广东省征地补偿维护规范》的文件。现将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的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各位网友:
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土地有八类、九类、十类土地三种:
八类区片区片规模:太和镇。
补偿规范:犁地:38133/亩;园地;29333元/亩;林地:13800元/亩;饲养水面;39600元/亩;未使用地:11733元/亩。
九类区片区片规模:浸潭镇、三坑镇。
补偿规范:犁地:35067/亩;园地;27000元/亩;林地:12000元/亩;饲养水面;36400元/亩;未使用地:10800元/亩。
十类区片区片规模:禾云镇、石潭镇、龙颈镇、山塘镇、太平镇。
补偿规范:犁地:31333/亩;园地;21733元/亩;林地:10500元/亩;饲养水面;32533元/亩;未使用地:9667元/亩。
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、安顿补助费,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,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。
该规范为维护性规范,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,征收农人土地补偿,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,其次,因对土地使用较好,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,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,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、饲养业,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取得更高补偿。
如你对该规范仍有不理解的当地,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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